别错过江山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小布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

我市《关于开展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出炉,

符合条件的朋友抓紧申请啦!

申请人需要哪些条件?

如何申请呢?

请看

↓↓↓

受理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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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市区范围内(指虎山街道和双塔街道下属13个社区)符合申请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市区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

申请家庭成员(即共同申请人)包括:(1)申请人;(2)配偶;(3)未婚子女。

(二)下列人员可以单户申请公租房保障:

1.已婚子女(含离异、丧偶);

2.年满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且持有低保、特困或一、二级残疾证的未婚子女;

3.年满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因无房而不能单独立户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未婚子女。

受理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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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年5月起(工作时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随时到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   网上申报和移动端申报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窗口申报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其余材料无需提供。

申请条件

1.户口在本市区且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的社区居民家庭(时间节点以申请之日计,下同);

2.离异和离异后再婚的申请人最近一次离异时间满5年以上;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

4.家庭成员在5年以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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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窗口申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写《江山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总表》(表格也可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自行填好后带至窗口)。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核对表格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后,将表格内容录入浙江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现场形成并打印受理单。受理单一式两份,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领取一份受理单即可完成申请。

  2.网上或移动端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江山市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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