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民,分级诊疗施行后异地就医新攻略

上周,衢州人的朋友圈都被它刷爆了.......

分级诊疗开始了,以后江山老百姓看病就医有哪些变化?

医保报销相关政策为您解读

5月3日起,衢州市分级诊疗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与社保系统实现了对接。除特殊情况外,患者不按规定办理住院转诊手续,医保报销比例将降低20个百分点。

住院转诊手续的办理

1

按照正在实施的分级诊疗制度,患者原则上应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首诊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江山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到衢州市级及以上(含衢州市级)医院就诊的须经江山市内5医院(医院、医院、市妇幼计生中心、医院、医院)转诊;江山市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到衢州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经江山市级或衢州市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转诊(江山市转诊机构仍为前述5医院)。

2

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转出医疗机构将为患者与负责预约联系接收单位,医院将优先为转诊患者提供接诊、检查、住院服务,优先满足转诊所需的专家、专科门诊等预约号源。

3

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资格的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转江山市外(城镇职工为转衢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须经其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分级诊疗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江山市转诊机构仍为上述5医院。

温馨

提醒

三类不需要办理住院转诊

(但需办理认定手续)的特殊情况

1

同类疾病后续治疗人员。

患者之前已有因该疾病转诊上级医疗机构诊治记录的,本次可直接到原诊治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该情况认定对象和方式如下:

1.认定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江山市外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衢州市外医疗机构进行同类疾病后续治疗的患者需认定。

2.认定方式:共2种。

?出院结算前认定:凭本次在上级医疗机构的入院记录等病历资料到原为其转诊的首诊医疗机构(江山市即为5医院中曾为该患者因该疾病医院)办理认定。出院结算前认定后,出院时可在联网结算经治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

出院后认定:出院时需先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经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到之前为其转诊的首诊医疗机构(江山市即为5医院中曾为该患者因该疾病医院)办理认定。认定后,患者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2

临时外出急性起病人员。

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等临时外出时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到临时外出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该情况认定对象和方式如下:

1.认定对象:因临时外出急性起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江山市外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衢州市外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的患者需认定。

2.认定方式:共2种。

?出院结算前认定:凭急诊病历到患者户籍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认定,非江山市户籍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对象凭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在江暂住证明材料(暂住证、租房合同等)到单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认定。出院结算前认定后,出院时可在联网结算经治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

出院后认定:出院时需先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经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病历、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到户籍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认定,非江山市户籍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对象认定单位及材料要求与出院结算前认定程序相同。认定后,患者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3

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对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学生证或从业(就学)单位有效证明,可到居住所在地医疗机构直接就诊,由社保局认定后办理手工报销。办理过异地安置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安置地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医保报销政策一览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小贴士

未办理住院转诊手续的影响

除前述3类特殊情况外,江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江山市外衢州市内医疗机构住院,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将下降20个百分点,但仍可直接刷卡结算;到衢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未经转诊(且未办异地安置)患者,报销比例将下降20个百分点,且不能刷卡报销,需要先自费结算后回江山市办理报销。江山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需注意,到衢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未经转诊(且未办异地安置)患者,报销比例将下降20个百分点,而且不能直接刷卡报销,需要先自费结算后回江山市报销。

转诊时,市民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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