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各县(市)开展交叉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年4月10日至5月22日,衢州市委交叉专项巡察组对江山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年8月8日,江山市公安局党委收到衢州市委交叉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江山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在以市委常委、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为副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坚持全面部署深入动员,全面深入进行思想发动。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做到持续发力,持续整改,持续推进,使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局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向上。

目前,江山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的4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责令书面检查30人,批评教育43人次,提醒谈话9人;制定出台和修改完善制度54项,追缴、清退各类违规款项35.85万元。

一、已整改到位问题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系统梳理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并严格执行,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以来局党委已召开七次专题党委会,并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构建局党委负全责、局扫黑办总牵头,派出所负主责,相关业务警种协助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架构。三是对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对责任部门刑侦大队负责人提醒谈话。

2.关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意识不强,与市委市政府主动对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和市委办、市府办等部门对接,统一工作进出口,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纳入到局党委重要议事议程,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要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成立政府项目预警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系统梳理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清单、计划清单、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细化情报搜集、流转、会商机制,做好党委政府的信息员和参谋员。四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关于“党委会召开不正常,违反党组工作条例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修改完善《江山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及召开时间。二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存在内耗过多、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纳入全局政治学习内容,将《条例》的贯彻实施列入年度督查考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全局各部门协作制度,理顺相关职责,加强全局各科(处、室)、所、队的日常工作沟通交流。三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于“党委抓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频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每周学习会上必须专题学习党风廉政资料,通过学习党纪党规、参观廉政基地、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到党的组织活动中。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党支部纪检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配强人员、明晰职责、健全制度等,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进一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同时在局主页设立曝光台,对全局所有违反各级规章制度以及违纪违法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曝光。年江山市公安局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责民警87人次。四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考核,一方面加大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明确对主动发现并上报的单位不予处罚。五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履职错位,存在当‘甩手掌柜’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队伍层级管理工作清单》、《江山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工作清单》和《清廉警队建设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各层级的主体责任。二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线索,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三是加强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明确选人用人、评先评优、退休辞职、出境审批等事项均需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审核,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辞职”的问题发生。四是市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民警予以问责。五是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充足的力量履行监督责任。六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关于“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工作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周期,并将党委、党支部在党风廉政中的工作清单化,按要求逐项完成。二是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清廉警队建设工作方案》,着力打造民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的清廉警队。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执纪监督,在加强配齐各支部纪检委员的基础上,明确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四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关于“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纪委的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结合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及年度重点工作和个人岗位风险点,修改完善年度个人主体责任清单。二是按清单抓落实,年底按清单开展述责述廉报告。三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未层层传导,责任书签订未按要求层层签订,且年中无检查,年底无考核”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层级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制度,做实做细“队伍风险排查”报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降低队伍风险。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六层五级”的要求,严格全面地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考核办做好年中检查及年底考核工作。三是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队伍层级管理工作清单》,将具体工作清单化,完成后逐项打钩,狠抓六层五级层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四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队伍层级管理工作清单》,将党风廉政工作相关要求清单化,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周期,保证廉政谈话等周期性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班子成员每人一本《履职记录本》,要求做好全程履责留痕记录,确保有据可查。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在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在会上就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关于“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班子成员未按规定逐个表态发言,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责任人再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会议记录人在进行党委会记录时,要按规范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讨论情况、局党委成员意见和会议议定事项等,会议结束后记录内容需由会议主持人与记录人签字确认。二是在全局开展会议记录自查,并对全局各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的同志开展系统培训。三是对分管领导和政工部门责任人批评教育。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年8月2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处、室)、所、队“一把手”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作大庆安保战时思想动员。二是制定《江山市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问责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细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三是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评教育。

13.关于“未按要求贯彻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年8月2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在家的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处、室)、所、队“一把手”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名民警。二是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要求和9月份理论学习计划,各支部先后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三是对分管领导和政工部门责任人批评教育。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氛围营造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显眼位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营造意识形态工作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派出所警营党建文化建设。三是加强“江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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