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税务机构挂牌工作全面完成

浙江县乡级新税务机构正式挂牌

新税务机构挂牌工作全面完成

7月20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不含宁波)县(市、区)级国税局、地税局正式合并、县乡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即日起,全省各级新税务机构将统一对外履行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党委班子成员和国家税务总局派驻浙江联络(督导)组分别赴全省各地参加县级新税务机构挂牌仪式。国家税务总局第十一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出席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龙岳辉、副书记劳晓峰分别出席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的挂牌仪式。部分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派驻各地的联络(督导)组负责人、县(市、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当地挂牌仪式。

在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挂牌仪式上,龙岳辉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党委致辞,向德清县及全省各县区级新税务机构的成立表示祝贺。龙岳辉指出,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税务系统上下同欲、协力同心,对标对表促改革、落实落细保稳定,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县乡级新税务机构成立后,要更加坚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更加奋发有为,彰显税务担当;更加团结一心,凝聚铁军力量,在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上想得更深、行得更实、做得更细,以新机构挂牌为新起点,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此前,省级税务机构和全省10个设区市税务机构已于6月15日和7月5日先后挂牌成立,此次县乡级税务机构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

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精细落实,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已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始终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障7月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平稳推进,浙江税务部门扎实做好税费征管业务衔接、优化办税体验、强化征管信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目前,全省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窗通办”%全覆盖,服务热线所有涉税业务“一人通答”,浙江省网上税务局“一网通办”全面推行,新机构的新举措和新风貌赢得了全省各地企业和纳税人的频频点赞,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和纳税人的改革获得感打下了坚实基础。

文章已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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