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超新闻】江山市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要实
【房超】江山市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要实
依照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江山市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行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1、不动产登记启动时间
自年8月29日起,江山市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2、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江山市县河东路8号,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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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等。
登记类型: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4、其他有关事项
1、因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切换和运行调试,年8月22日8:30至26日17:00,各登记窗口停止受理土地和房屋登记业务,8月29日开始正常受理。请在此期间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提早做好准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
8月29日起,正式展开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2、依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8月29日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明》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予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大众的费用负担,不动产登记按以下标准收费:地上有房屋的按原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无房屋的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
特此公告。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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