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江山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启动啦

请相关人员尽快到户籍所在地

有关部门申报采集信息!

江山市委市政府结合本市实际

落实部署全面谋划

选取试点全面铺开

1.试点培训

试点培训会

9月14日下午,江山市退役军人与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在双塔街道召开。此次培训会标志着江山市信息采集试点工作在我市双塔街道城北社区、大陈乡正式启动。

2.部门单位培训动员大会

部门单位培训

9月21日上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业务培训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围绕信息采集内容与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并就信息采集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3.全市部署动员培训会

看了这么多

咱们的前期工作可真是迅速又到位呢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将如何开展

哪些人需要办理?

需要去哪里办理?

带哪些证件?

别急哦跟着小编速速往下看

注意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市人武部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和人力社保局共同具体组织实施。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相关待遇的情况,仍应通过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系统,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办理,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退役军人事务部拟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纸质填报表为准。

采集地点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集中采集点设置在所在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申报材料

一、请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每个家属一张二寸免冠照片。二、请退伍军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转业证及曾在部队立功受奖证件(如退伍证、转业证件遗失请到人武部或人劳局查找档案并复印,盖查询单位公章),一张2寸免冠近照。

三、请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带身份证、户口本及每个家属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四、请残疾军人和伤残民兵民工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转业证、立功受奖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或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五、请复员军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员证、立功受奖证件。

来源:江山民政

编辑:赵晖毛雪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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