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蜂产品协会即将开展年ldq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蜂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我国蜜源植物的保护,推动建设区域蜂产品名牌,将“绿水青山”的资源禀赋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产业财富。经研究决定,中国蜂产品协会将继续开展蜂蜜之乡的评荐工作。现就具体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年4月5日—年6月4日
二、申报主体及内容
申报“蜂蜜之乡”主体为全国范围内的县(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县(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供销社、产业办公室等。同时多个地区的行政单位也可联合申报。
申报“蜂蜜之乡”不限蜜种,但申报地区只能申报一种产量大、质量好的蜂蜜产品。评选通过被正式命名后,不再接受其他品种的申请。为加强蜂业扶贫工作,推动蜂业资源保护,鼓励蜂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中华蜜蜂集中饲养区等地区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地区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所申报的产品具有地方特色,产量和质量在全国居于优势地位;
2、申报地区蜂群数量达2万群以上;申报蜜种蜂蜜年产量达到吨以上。
3、申报地区政府重视蜂产业发展,有相关扶持政策;
4、当地特色蜂产品质量得到本地区和行业内外的普遍认可。
四、评荐程序
(一)提交相关材料
1、填报“蜂蜜之乡”申报表。
2、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当地蜂业历史、发展现状、产品优势、产业规划、当地蜂业发展取得的荣誉、称号、当地自然环境真实图片和相关扶持政策),申请报告应由申请主体盖章,如申请主体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有县(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委托相关单位申报的函。
3、当地林业和农业部门出具的关于蜜源植物面积和蜂群数量情况的证明函。
4、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蜜源地生态环境情况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请邮寄至协会秘书处(通讯地址)。
(二)初审与公示
中国蜂产品协会秘书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在中国蜂产品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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